知识产权顾问工作因单位不同而异,但基本工作如下:
1、审查、制作申请专利的文件;
2、审查商标设计并申请注册;
3、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本单位所在地的省会(自治区首府、直辖市)所设的代办处建立联络关系,负责本单位在该处的知识产权事务工作;
4、审查、组织论证本单位发明成果和设计的商标的实施可行性;
5、审查、分析本单位引进的知识产权成果(专利、注册商标、技术秘密或称专有技术)的质量和实施的可行性;
6、设立本单位知识产权信息管理机构,及时把最新技术成果信息提供给单位先观部门;
7、制定本单位科研计划和技术攻关计划,推动智力成果转化;
8、处理和协调本单位内部和对外的知识产权纠纷,代理本单位知识产权纠纷诉讼;
9、制定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;
10、做好本单位知识产权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。